职能及成员

初步调查委员会

初步调查委员会是根据《牙医注册条例》第5AC条设立。根据条例第5S条,委员会可执行以下职能:

  1. 对涉及可由牙医管理委员会研讯或可由健康事务委员会聆讯的事宜的申诉或告发,进行初步调查及就该事宜向任何有关注册人提供意见;
  2. 将某事宜转呈牙医管理委员会,以进行研讯;
  3. 将某事宜转呈健康事务委员会,以进行聆讯;及
  4. 将某事宜转呈教育及评审委员会处理。

组成

根据条例第5R条,委员会由以下人士组成:

  1. 1 名属注册牙医的牙医管理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席);
  2. 2 名并非牙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注册牙医,由牙医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名 (其中1人担任副主席);及
  3. 2 名属业外人士的牙医管理委员会委员。

委员名单

初步调查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孙益华牙科医生
副主席: 招天欣牙科医生
委员: 欧阳俭鸿牙科医生
  郭志良先生,BBS #
  梁淑琴博士 #
秘书: 梁婉仪女士

# 业外人士